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我县旅游文化产业的决策部署,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将我县打造成为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将旅游业培育成为仁化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重要支柱产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韶府办〔2016〕50号)
3. 关于印发《韶关市扶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韶市旅字〔2018〕80号)
三、《实施细则》中的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主要用于旅游品质创建提升、旅游项目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特色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开发等方面。
四、《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适用范围为在本县注册并依法纳税的旅游企业、文旅产业投资新建及增资扩产项目。
五、《实施细则》中的限上住宿企业、A级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是指哪些?
(一)限上住宿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且纳入我县统计局统计系统的住宿企业,比如广东丹霞印象集团有限公司、仁化县瑞霞酒店有限公司、仁化县原色客栈、韶关中衍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仁化县鑫农农特产品有限公司、仁化县维以纳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
(二)A级旅游景区是指经国家、省、市评定的A级及A级以上国家旅游景区,目前我县A级旅游景区有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石塘古村、五马寨生态园和金喆园。
(三)乡村旅游点是指位于仁化县区域内,经县文广旅体局认定的乡村景点,比如丹霞灵溪景区、夏富古村、牛鼻村、张屋古村、灵溪大围村、大桥仁爱老街、大桥镇长坝新村、董劝书院、安岗红色村、云龙寺、双峰寨、铜鼓岭红军烈士纪念园、谭甫仁故居、红军街、恩村古村、广州会馆、中山公园、万时山、蛇离梯田、古夏古村、红山茶园等。
六、《实施细则》中的各个项目申报要求有哪些?
(一)旅游品质创建提升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仁化县旅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下称《申报表》);旅游景区评定文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二)旅游项目建设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表、固定资产投资相关证明、该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项目建设方案和工程合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协议书(适用招商引资项目)、银行贷款相关证明及利息清单(适用申请贴息项目)等证明材料。
(三)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厕所、旅游民宿(客栈)、旅游驿站相关评定文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四)特色旅游产品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在团队抵达前两天,要将详细的接待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登记备案(无登记备案或未按要求登记备案的,不进行专项奖励审核),旅行社营业执照复印件、游客名单、车辆信息、酒店结算单、酒店结算单、汇款凭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游览凭证等。
(五)旅游商品开发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认定或评比结果相关文件、证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七、《实施细则》中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申报项目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评审小组审核、确定金额并在仁化县政府信息网及仁化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县财政局对拨付金额进行审核后按规定下达资金。
八、《实施细则》中的扶持资金是怎么监督管理的?
由县财政局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经费使用完毕后,资金使用单位应及时对项目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决算,并将相关资料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九、扶持对象违反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怎么办?
扶持对象有(利用虚假材料骗取扶持资金的;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被查处的;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出现游客重大投诉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情形之一的,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县财政局收回相关扶持资金,并在旅游行业内“红黑榜”中予以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同时提供给有关部门纳入社会信用记录,且三年内不予扶持;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十、本《实施细则》实施时间及有效期是什么?
实施细则自2019年9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仁化县扶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
仁化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