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607号)要求,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扶持,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打通种养循环堵点,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为高质量完成仁化县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仁化县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我县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项目进行公开遴选,请提供粪污收集处理和粪肥还田服务的企业(不包括畜禽养殖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