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决定书1号(蒋敬文)

发布日期:2025-07-15 16:28:07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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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韶环(仁化)解查字〔2025〕1号

当事人名称:蒋敬文

身份证号码:4329231974*******2

地址:韶关市洪燊竹业有限公司宿舍

邮政编码:512300

我局于2025年6月14日依法对你租赁韶关市洪燊竹业有限公司厂房内装有不明物质的蓝色铁桶、一辆车牌号为粤MTX065的车作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查封决定书》(韶环(仁化)查字〔2025〕1号),因事情已调查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1日

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蒋敬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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