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占美丽:
我局于2024年1月12日对《广东创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屠宰牛1750头,羊5075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且是由你主持编制。
我局拟对你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予以通报批评。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已按你身份证地址邮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韶环(仁化)听告字〔2024〕2号),显示于2024年4月1日投递到信报箱,现同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韶环(仁化)听告字〔20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