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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仁化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仁化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仁化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本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规范性文件:以上级机关或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年度工作计划等。

  4.工作动态:本局有关新闻及工作动态。

  5.业务工作:本局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经省、市政府审核确认的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行使行政执法职权产生的政府信息等。

  6.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

  7.统计信息:本机关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8.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信息;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仁化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zwgk.sg.gov.cn)和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grh.gov.cn)进行公开,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仁化县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内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法定主动公开内容(https://www.sg.gov.cn/yjglj/gkmlpt/index)。

  ● 公开形式

  本局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www.sgrh.gov.cn),公众可通过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仁化县应急管理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机关效能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3)信息搜索:所需政府信息可通过站内搜索引擎查询。

  2.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仁化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118号;

  联系电话:0751-6321281,邮政编码:512300;

  互联网联系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1004/choice。

  ●提出申请

  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grh.gov.cn)下载,复制有效。申请人也可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书面申请。

  ①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仁化县应急管理局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118号;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②信函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详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 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仁化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118号

  邮政编码:512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6321281

  电子信箱:rhxyjj@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1-6321281,电子邮箱:rhxyjj@163.com,办公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118号,邮政编码:512300,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附件:1.仁化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仁化县应急管理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