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镇政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镇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通知公告
主要包括: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镇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
(四)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财政预结算及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级政府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开网址为仁化县闻韶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sgrh.gov.cn/sgrhwsz/gkmlpt/index);另还将采用报纸、广播、电视等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在镇政府大院内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
2.公开时限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级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镇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仁化县闻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党政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仁化县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级政府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镇政府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镇政府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镇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镇政府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镇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级政府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政府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闻韶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闻韶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办公地址:仁化县闻韶镇闻韶街13号
邮政编码:512332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6231025
电子信箱:rhwsdzb@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仁化县闻韶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