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26〕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2026年全县实施珠江禁渔制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6年3月1日0时至2026年6月30日24时。
二、禁渔区域
仁化县管辖范围内所有天然水域包括江河、溪流、天然湖泊等。
三、禁止类型
除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之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请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在禁渔期内发现在禁渔水域范围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行为,请及时举报。我县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将全面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违规使用禁用渔具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举报电话:0751-6358628(仁化县农业农村局执法股)
特此通告。
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