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镇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镇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镇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镇编制了《广东省仁化县红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grh.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仁化县红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红山镇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镇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镇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镇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镇政府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可通过仁化县红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sgrh.gov.cn/sgrhhsz/gkmlpt/index)查找政府公开信息;
2.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 .在镇政府党政办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政府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
4 .在镇政府内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向镇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仁化县红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红山镇圩镇大街1号红山镇政府办公室),也可以在韶关市仁化县红山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s://ysqgk.gd.gov.cn/751318/choice)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①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红山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红山镇圩镇大街1号,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②信函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韶关市仁化县红山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s://ysqgk.gd.gov.cn/751318/choice)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仁化县红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
镇政府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详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仁化县红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红山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512326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6242001
电子信箱:hszdzb@139.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镇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镇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镇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镇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镇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1-6242001,电子邮箱:hszdzb@139.com,办公地址:红山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12326,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 14:30-17:30(国家法定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红山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