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大桥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大桥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大桥镇人民政府主要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大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51-6411006;
通信地址: 仁化县大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邮政编码:512335;
互联网联系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1321/choice。
(二)提出申请
向大桥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大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①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大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
②信函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韶关市仁化县大桥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https://ysqgk.gd.gov.cn/751321/choice)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详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大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