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特编制《长江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单位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外,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一年至少更新一次)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更新上年度报告)
3、机构职能:包括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干部任免、部门设立等人事变动情况;(一年至少更新一次)
4、规章文件:省、市、县出台的规章制度及其对应的解读材料;(一年至少更新一次)
5、规划计划:如本届班子任期目标、政府主要计划指标、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通知等;(一年至少更新一次)
6、工作动态:包括落实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情况、乡村振兴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一线双联”“民情夜访”、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妇联工作、工会工作、团委工作及其他有关政府工作情况;(一周至少更新一次)
7、财政预算结算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月报表)、“三公”费用支出情况;(一年至少更新一次)
8、其他统计信息;(一年至少更新一次)
9、政府工作报告;(一年至少更新一次)
10、其他:各部门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要求需要公开的文件;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grh.gov.cn/
2、长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韶关市仁化县长江镇336县道长江派出所东北100米
联系电话:0751—6225051
电子邮箱:cjzzfb@126.com
邮政编码:512328
3、通过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产生后及时上网公开,一般最迟不晚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镇领导小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长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长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联系电话:0751—6225051
电子邮箱:cjzzfb@126.com
邮政编码: 512328
咨询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长江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特别说明:
申请人申请获取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当面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审查
本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申请及时登记,出具登记回执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4、答复
受理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5、提供信息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通过意见箱或直接向长江镇综治信访办公室投诉。
监督电话:0751-6229448
地址:长江镇综治信访办公室
邮编:512328
投诉接待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1:00,下午3:00—5: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