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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24 10:37: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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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与目的

  为规范仁化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仁化县财政局制定了《仁化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程序、监管等要求,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活动的依法、有序、高效进行。

  二、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仁化县县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有关人民团体及县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三、国有资产处置方式

  《办法》明确,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这些方式涵盖了国有资产处置的主要情形,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处置选择。

  四、国有资产处置原则

  《办法》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依法依规、勤俭节约、公开公平公正、集中统一以及与资产配置、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这些原则确保了国有资产处置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高效性,同时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五、处置权限与审批流程

  《办法》对国有资产处置的权限和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处置事项,并向县财政局报告资产处置情况。县财政局则负责制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规定权限对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核审批。对于不同价值的国有资产,审批权限也有所不同,确保了处置过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六、特殊情形下的处置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国家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情况下,《办法》允许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处置国有资产,待应急事件结束后按规定审批权限报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政府备案。这一规定确保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国有资产,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办法》强调了对国有资产处置活动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人大和社会监督,确保处置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规定

  《办法》还规定了货币形式国有资产的处置、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国有资产处置流程以及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国有文物文化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的特殊要求等附则内容,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

  《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点击查看相关政策:《仁化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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