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仁化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0)政策解读

日期:2023-01-06 17:19:26
来源: 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

一、实施的必要性

韶关市作为广东省燃气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动城镇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管理机制,提高燃气改革效能,有效降低利用成本,满足城镇建设的要求,更好的指导我县燃气行业的发展和项目建设,编制此规划。

二、编制依据

1)《天然气利用政策》(2012年10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发布);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是于2012年11月29日通过,并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城市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2 号);

4)《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韶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5)《韶关市关于推动城镇燃气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6)《仁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三、规划原则

1、符合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等相关政策要求,做到城镇燃气发展的资源利用合理,资源分配有利,适应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优化,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等综合实力的增强及和谐社会的发展。

2、继续发挥城镇天然气在城镇能源、保障民生等社会经济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城镇天然气在城乡协调发展、资源公平共享等现代社会发展中的新贡献,充分体现城镇天然气为经济发展服务和为大众服务的功能。

3、以仁化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乡统筹总体规划为准则,以基础设施中的燃气工程规划及其规划指标为指导依据,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制建设,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保障城镇燃气相关的规划在燃气建设、施工、运行管理中的指导作用。

四、规划内容

《仁化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0年)》于2022年6月编制完成。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3月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了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以及11个镇街等20个单位的意见,2022年4月29日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风险评估报告,现已通过专家评审、规委会评审。主要的规划内容如下:

1、项目总投资为24749.48万元,规划在县城、董塘、周田、黄坑、大桥、石塘设置7座LNG储气站,总储气规模为950万立方,以应对远期调峰应急储备要求。规划建设高压燃气管道28km、中压燃气管道77km,新建调压站2座,完善县城、董塘、周田、黄坑、大桥、石塘及周边片区的天然气输配系统(红山镇、闻韶镇、扶溪镇为一般镇,人口基数较小,与主干管距离较远,暂未考虑新建天然气储气设施)。

2、本次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分两期。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0年。规划近期在丹霞街道、周田镇、董塘镇、大桥镇范围内(县城及镇区)发展新用户供应天然气,以及替换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天然气。远期随着仁化建设进一步发展,拓展输气管道至黄坑镇与石塘镇,增加主城区和各产业园区的其他用户供气和替换,使规划区域内大部分用户都使用上天然气。


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仁化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