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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1-05-10 15:29:5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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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发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发挥债券资金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是什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财政部《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62号)、《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有哪些?

《仁化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全文主要包括十个章节,总则、债券项目库管理、债券项目申报、分配与发行管理、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债券本息及发行费用偿付、专项债券项目收入管理、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附则等。

本《办法》对新增债券资金的“借、用、管、还”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了债券资金分配使用的各主体责任人。

四、债券项目申报、分配与发行管理的流程与要求是什么?

县财政局组织全县新增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申报工作,县发改局配合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县财政局汇总全县新增债券资金需求申报情况,按程序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县财政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政府新增债券额度后,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结合项目成熟度,从已申报项目中选择债券发行项目,形成本级新增债券额度分配方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汇总后按程序上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审批后,县财政局组织本级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上报债券项目发行所需的发行材料并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上报省财政厅。

五、债券资金使用要求有哪些?

新增债券资金应当用于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债券项目应符合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实施的重大项目;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国家支持的行业领域或产业政策。优先支持国家、省级重大重点政府投资项目。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房地产相关项目等企业经营性项目;严禁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楼堂馆所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严禁用于涉及国家安全、政治敏感、技术限制等涉密或不适宜公开信息的项目。

六、债券资金管理要求有哪些?

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应对新增债券资金建立专项台账管理,并按月定期向县财政局报送新增债券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及相关材料,并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统计。

七、债券本息及发行费的是如何偿付的?

财政部门每年将债券资金到期的本金及应缴的利息足额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以确保到期债券本息偿付的资金来源。



查看相关文件:仁化县财政局  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仁化县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