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变型拖拉机清理淘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对变型拖拉机依法分批进行清理淘汰。现对在我县注册登记已超过使用年限12年以上的符合注销条件的317台变型拖拉机依法予以注销,其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自公告之日起自行作废,不得继续投入使用。
特此公告(咨询电话:0751—6352259)。
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