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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化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1-21 15:50: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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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12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仁化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今年2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一把手”坚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和部署会,亲自部署和督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行动自觉,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局中层以上干部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三)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整改成效。整改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根据整改事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同时对局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完善。集中整改期间,共修订完善了7项制度,进一步强化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与巡察整改工作“互促共提”,保证整改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仍有不足问题

1.针对理论宣传阵地建设滞后,学习园地专栏更新不及时问题。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对局业务大楼的学习园地,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了更新。二是下发《通知》要求各股室、司法所对负责的宣传阵地进行检查,要求发现问题即时更新,司法所已进行更新。三是检查组负责每半年或不定期对局、所宣传栏、横幅等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限期整改,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2.针对推动挂点村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显著,法治宣传教育面不够广问题。

一是在挂点村制作了法治宣传栏,制作了法治宣传墙,营造村民学法用法氛围。二是开展送法下乡——“高质量发展,巾帼在行动”法治宣传活动,并进行入户宣传,派发宣传册。三是开展维护“她”权益,幸福千万家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四是举办“三八”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

(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

3.针对2020年1月至2023年10月党组共召开121次会议,其中42次未安排“第一议题”问题。

一是局党组会重新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对落实“第一议题”认识。二是2024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班子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均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三是制定了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和要求。

(三)公证体制改革不彻底问题

4.针对公务员违规担任公证员问题。

一是正式调入一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事业干部。二是已公开招录一名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的事业编人员。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5.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严格按《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第九条规定将集中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二是2024年已严格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同时按县委宣传部要求做好资料收集和报送工作。三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和重点。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仍有差距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举一反三认领相关意识形态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将认真对各党组成员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保证各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内容写入报告中。

7.针对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下发通知,各班子、股室、基层所开展了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工作。二是对局政务电子邮箱进行了全面清理。三是已联系县林业局对法治公园处宣传栏进行了更新。四是制定了电子邮箱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定期管理邮箱。

8.针对保密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重新制作了涉密文件借阅、复印、发文等审批登记表格,完善了涉密文件相关办理审批流程。二是日常及时做好收发文登记。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五)对基层司法所开展业务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

9.针对对基层司法所的日常监管不足的问题。

一是已更新和完善考核内容,已印发《仁化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制度》的通知,健全矛盾纠纷调解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按整改要求,基层司法所已建立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记录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工作情况及存在不足,提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改进相应工作。

10.针对对基层司法所开展的年度考核走过场,目的不明确问题。

已更新和完善司法所责任书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的参考。在考核完毕后严格执行整改反馈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11.针对督促基层司法所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不到位问题。

一是基层司法所每月对驻村(社区)法律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填写《司法所工作汇总表》,记录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及改进要求,目前已填写工作汇总表并反馈给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二是县司法局统一印制便民服务卡并发放至各村(社区),提升该项工作群众知晓率。

(六)行政复议案件质量不够高问题

12.针对行政复议水平还有提升空间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新法,依法办案,提高调解率。二是组织行政复议股人员开展了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针对性学习掌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重点行政管理领域及行政确权、不动产登记、人力资源保障等多发案件类型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行政复议办案业务知识储备。

(七)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13.针对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查阅等相关制度,没有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各股室档案各自整理装订,没有进行统一管理问题。

根据人员变动,重新调整了局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并且更新了档案员信息,制定了最新的档案保管制度及档案借阅、利用制度等。结合实际,明确统一管理要求,将档案文书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14. 针对档案整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每年对档案质量进行评查,将不规范的档案进行整改完善。二是要求各调委会按照司法部统一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进行规范化档案书写,各司法所召集各村(社区)调解主任、镇调委会各成员,举办了2024年上半年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能力。三是按照《广东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已对往年的解矫档案进行整改,在档案盒封面统一规范填写保管期限等内容,有效落实社区矫正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15. 针对有些档案一直未整理归档问题。

组织工作人员对公证档案进行了初步的整理,聘请第三方档案公司进行了清点,已完成整理归档工作。

(八)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不到位问题

16.针对镇村调解人员沟通不畅,存在同一宗纠纷案件镇村反复调解的情况问题。

一是印发《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至各调委会,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规范,并要求各司法所指导、督促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调解案件审核工作。组织人员对各个镇(街)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评查。二是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至各调委会,并要求各司法所组织本辖区内的调解员认真学习贯彻,抓好档案规范化建设。

17.针对开展人民调解回访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11个司法所召集各村(社区)调解主任、镇调委会各成员共举办了2024年上半年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人民调解能力。

(九)社区矫正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

18.针对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评估工作不到位问题。

依托广东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心理矫正评估与分析子系统,监管司法所按期组织社矫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工作;联合社会工作服务社为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伙伴同行”法律知识讲座及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有效提升教育矫治质量。

19.针对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工作不到位问题。

对社矫对象的技能培训需求情况进行摸排,制定了本年度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计划。组织社矫对象到企业开展学习新媒体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项目,拓宽了就业渠道。

(十)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问题

20.针对不动产未纳入资产管理问题。

县司法局业务大楼用地地块已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完成收储,截至目前已确定该地块的最终供地红线,拟计划上报近期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待该会议审核通过后,报请县政府申请将以划拨的方式供地,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1. 针对购买的厨房用具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的清点盘查,将未录入系统的进行补录,并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并贴好卡片。同时,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点,未发现有漏登现象。二是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提高工作责任感,加强财会业务学习,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组织财会人员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盘查。

(十一)账务工作不够严谨问题

22.针对记账错误问题。

一是对“记账错误”凭证进行了更正,同时财会人员对经费支出手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组织财务人员通过视频、书本自学有关资产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业务知识,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23.针对公用经费支出手续不完善问题。

一是对公用经费支出手续不完善的报销单补充审批人签名,同时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自查,发现部分经费支出手续缺少签名,已立行立改。二是分管领导分别与会计和出纳开展了谈心谈话,提醒今后的经费支出报销单需严格审核,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单据。

(十二)单位食堂管理不够规范,从业人员未购买工伤保险,存在用工风险问题。

24.针对县司法局以承包方式运营单位食堂,但食堂从业人员均未购买工伤保险,存在用工风险问题。

一是《仁化县司法局饭堂管理制度》经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后正式印发,进一步规范了饭堂管理工作。二是针对饭堂存在用工风险的问题,我局已与具有餐饮服务资质的企业重新签订了2024年《仁化县司法局食堂承包协议书》,避免了用工风险。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十三)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问题

25.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讨论研究问题。

已重新修订并印发《中共仁化县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召开党组会深入研究部署县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和2024年县政府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26. 针对党组决策事项有些未编发会议纪要问题。

一是对党组讨论人事内容补编发会议纪要,并归入单位文书档案。二是2024年以来召开的党组会均按要求编制会议纪要。

27. 针对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做重大决策问题。

已重新修订并印发《中共仁化县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并按照文件精神召开党组会、班子会。

(十四)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不扎实问题

28.针对2020年至2022年,县司法局有多名党员干部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但司法局未对受诫勉和处分的人员开展党内谈话问题。

2024年第一季度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今后,将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十五)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29.针对在2023年中层干部的选拔中,考察组成员未在全程纪实表中签字确认问题。

一是组织考察组成员在2023年中层干部选拔的全程纪实表中签字确认。二是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仁化县中层领导干部(股级)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前事项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性认识。

30. 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提高了认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并规范做好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常抓不懈,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加大监督执纪和惩戒问责力度,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加强成果转化,不断提升整改实效。注重防患未然、抓早抓小,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切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1-6802301;电子邮箱:rhsfjzgk@163.com;邮政信箱:仁化县丹霞大道139号县司法局3楼政工科;邮政编码:512300。

中共仁化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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