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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公告(二)

发布日期:2024-11-08 15:12: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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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一名无户口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寻亲公告,以解决户口问题,公告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2月8日。

     群众于2017年11月3日在广东省仁化县红山镇青迳村捡养一名女婴。女婴当时用抱裙裹住。

     以上女婴有群众暂时抚养,姓名是暂时抚养人所起,(取名为:廖祺欣)请上述无户口人员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见此公告速与仁化县公安局丹霞派出所(联系电话:0751—6354001)联系。如有认识或知情上述无户口人员情况的,也请与公安机关联系。公告满期后,上述无户口人员如无法找到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为其登记户口。

图片2.png

仁化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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