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相关规定,仁化县水务局组织开展了调整锦江黄屋电站至丹霞电站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工作。现将调整成果发布前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7天。欢迎通过来电、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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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水务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锦江黄屋电站至丹霞电站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成果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