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共仁化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9-14 09:04:23
来源: 本网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中旬至2023年12月下旬,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对中共仁化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仁化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6日,市委第五提级巡察组向仁化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

仁化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围绕反馈意见及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挖剖析问题的根源,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自任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先后组织召开6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抓好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各委务会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整改责任,深入剖析原因,带领分管业务股室认真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主要领导带头研究起草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每一个具体问题逐一细化工作举措,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成效。

(四)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巩固成效

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巡察整改工作和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制定和完善了25项制度方案,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续做实“后半篇文章”。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1.针对理论武装有所欠缺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相关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的学习。二是建立了相应学习实施方案,规范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要求及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召开了一季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会。三是持续深化“第一议题”学习,今年以来我委召开委务会议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5次。

2.针对推动平安仁化建设的动力不足,平安建设成员单位的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一是通过委务(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强化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平安仁化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制发平安仁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任务细分落实到每个成员单位,加强平安仁化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是顺利完成2023年度市、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问题整治摘牌验收工作,并对我县2024年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挂牌整治,明确任务目标,平安仁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督促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制定相关工作整治方案,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在2023年度测评中,全县多项治安问题提及率均有所下降。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论述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召开委务(扩大)会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有关执法监督文件的学习,提高政治督察和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效能。二是建立了政治督察、执法检查等工作方案,组建了我县政法队伍建设督查员、执法司法督查员队伍,今年开展了一期暗访检查工作,督促基层政法单位完成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三是督办交办涉执行难案件,督促县法院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法单位案件专项评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及时报送整改工作情况。五是组织县法院对近年来发回重审案件进行研判分析,并形成专项分析报告,推动提升审判质效,降低发改率。

4.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的重要论述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组织政法单位召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推动各政法单位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二是委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有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学习,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三是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切实将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压实履职尽责意识。四是通过委务(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并完善相关财务制度,牢固树立干部廉洁意识。

(二)推进“百千万发展工程”的责任压得不够实

5.针对反邪教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排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排查打击力度。二是强化对反邪教工作的分析研判,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全县反邪教工作会议。三是在县仁爱广场、周田镇开展了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反邪教工作的正面宣传。

6.针对矛盾纠纷化解成效不佳的问题。

一是先后在县委常委会、县委政法委委务会上传达学习有关维稳工作文件规定,进一步压实各镇(街)属地责任和各有关单位行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开展镇(街)矛盾纠纷“每周排查每周研判”和县有关单位风险隐患每月排查工作,力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平稳。

7.针对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有所松懈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思想认识,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检查,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三是组织开展了一期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并统筹各镇(街)相应开展宣传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同时,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

(三)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不够有力

8.针对政法内网建设滞后的问题。

目前相应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设备已采购到位,下一步将进行建设安装工作,预计年底前将正式投入使用。

9.针对“雪亮工程”监控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第一时间做好故障视频监控设备的维修,同时对全县公共视频监控点位进行自查,确保公共安全视频点位的正常运行。二是制定了“雪亮工程”运维管理方案,切实做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三是建立了综治中心有关“雪亮平台”管理制度,规范县镇两级对“雪亮工程”等平安建设信息化工程的定期监管维护工作。

10.针对“粤平安”推广、应用仍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等工作方案,通过制度建设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二是加强“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的推广使用水平,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规范“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和网格管理相关应用场景,成立了工作专班,为专班成员单位和我委各股室配置平台账号并授予相关权限。同时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议,提升管理应用水平。三是通过开展专项会议和考评工作,加强对镇(街)网格员的培训和现场指导,持续推进平台的推广运用,目前平台事件录入质量和流转率均有明显提升。四是将各镇(街)“粤平安”推广运用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持续推动“粤平安”的推广应用。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不够到位

11.针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2024年度工作任务、党建工作要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等工作中,压紧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二是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和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严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对近年来的公众号信息公开三审审查表进行自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心谈话,杜绝出现信息公开审核不严的问题。

12.针对网络安全管理偏松偏软的问题。

一是先后召开委务(扩大)会议1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期开展保密学习教育,强化保密学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二是主要领导对相关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开展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分管领导与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由上至下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三是建立互联网计算机信息管理台账,对委机关互联网计算机设备情况进行登记管理,规范互联网计算机的使用。四是建立互联网计算机长效检查工作机制,并开展了第一季度保密检查。

13.针对保密安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召开委务会议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保密管理举措。二是邀请县保密局开展了一期保密专题教育培训,提高保密业务工作水平。三是更新完善了14项相关保密工作制度,并形成保密工作制度汇编,用制度规范工作,强化制度保障。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4.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对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认真落实好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二是通过委务(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2024年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党纪法规。三是制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签订廉政承诺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16.针对廉政风险点未全面排查的问题。

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和各股室负责人(含保密员)、财会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通过全面排查,了解和掌握各岗位当前存在的风险点,并精准制定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第一季度领导班子开展党内谈话4批次,谈心谈话4批次,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18批次。三是制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明确要求每年对领导班子和财会、保密员等重点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17.针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及时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每次组织生活会上要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二是委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严肃党内纪律。

(二)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工作作风有待加强

18.针对述职述廉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亲自对委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2023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二是结合市委提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负责同志对个人问题开展严肃的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抓实个人整改工作。

19.针对监督检查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对省执法监督相关文件进行学习,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对相关股室责任人开展谈心谈话,增强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印发了系列执法司法督查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检查工作。抽调人员组建暗访工作小组,对基层政法派出机构进行了暗访抽查,各相关部门已做到立行立改。

20.针对“‘2+1’讲坛”活动未按要求开展的问题。

一是组织委机关党支部开展“‘2+1’讲坛”活动3期,到挂点村开展“‘2+1’讲坛”活动4期,并由委机关党支部按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二是结合“一线双联”“民情夜访”“支部共建”活动,常态化到挂点村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21.针对存在无公函及变相接待的问题。

一是召开委务(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同时要求财务人员熟悉掌握财政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核。二是委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切实提高财务人员责任意识,规范单位公务接待程序。

22.针对违规同城接待的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标准和报销程序。二是委分管财务领导与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严格做好接待审核把关工作。

23.针对支付应由接待对象支付的住宿费的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与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规范审核报批要求。二是重新修订完善本单位接待制度和报销流程。三是认真核查住宿费报销情况,目前本单位工作人员同城住宿费已进行了清退。

24.针对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本单位公务卡管理使用制度,规范公务卡管理、公务卡使用和公务报销等事项。二是分管领导与会计、出纳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履行好财务报销手续,规范现金使用。

25.针对违规支付误餐费和差旅费的问题。

一是补充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销标准,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二是全面核查差旅伙食补助发放,对违规支付差旅伙食补助情况现已全部完成清退工作。三是委分管财务领导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严格履行好财务报销手续。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全面

26.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缺位的问题。

一是召开支委会组织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条例,提高党支部委员党建工作能力。二是2024年党支部补选一名支委人选情况等重要工作已提交县委政法委委务会议研究审议,充分发挥好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27.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组织党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条例,同时把抓好党的理论武装列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二是今年以来,开展上党课5期,“固定党日+”活动5期。三是加强与老党员的联系,积极组织在仁老党员参加支部活动,今年以来每次支部大会都有3到5名老党员参加,平均出席率已大幅提高。

28.党支部换届不规范不严谨。

一是召开支委会组织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条例法规,确保换届选举从到会率、选举流程等各个环节工作的规范严谨。二是委党支部书记与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能力。三是委机关党支部今年补选了一名党支部委员,已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党支部委员补选工作,做到各项补选工作严谨规范。

(二)基层组织建设仍需加强

29.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面对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会要求。二是委主要领导亲自审阅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做到亲自审核、严格把关。三是严格审核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已详实记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

30.针对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评定不够客观的问题。

一是组织党支部委员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条例的学习,确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已召开支部大会对每位党员进行评议,同时支委根据各位党员平时业务工作能力和日常工作的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真实。

3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党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深入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流程、有关要求等,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规范。二是今年委党支部有一名党员发展对象,党支部已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加强把关审核,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三是委党支部书记与委党支部组织委员开展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严格认真细致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短板

32.针对任前廉政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主持召开了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县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工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二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审核工作,对2023年选拔任用全套工作材料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分管领导与具体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再次强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和工作责任。

33.会议推荐、民主测评票数与实际人数不符。

一是召开培训会,专题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我县关于公务员职级晋升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提高政法系统政工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二是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职级晋升工作材料进行全面自查。三是委分管领导与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压紧压实工作职责,提高履职尽责意识。

34.针对干部考察工作失真失实的问题。

一是相关股室先后参与政法单位干部考察工作2次,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委分管领导与具体业务负责通知开展提醒谈话,转变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第四方面问题,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35.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指出“会议记录未将‘三重一大’讨论过程进行记录”的问题。

一是通过委务(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二是分管领导和具体股室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明确会议会务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规范会议记录工作。三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委务会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今年以来,县委政法委委务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均已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完整、详细记录讨论决策过程。

36.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未严格执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的问题。

一是组织委务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加强对整改的重视,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二是党支部书记与组织委员开展提醒谈话,严肃党员谈心谈话,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委党支部组织党支部委员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要求,严肃谈心谈话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之以恒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把“当下改”“长久立”结合起来,始终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针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坚持跟踪督办到底。

(三)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扛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抓细抓实执法司法监督工作和防范各类廉政风险,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筑牢全县政法干警拒腐防变意识,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四)持之以恒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同推进全县政法工作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一手抓推进,坚决落实好巡察整改中建立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三大工程”和“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服务支撑全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802003;电子邮箱:rhzfw123@163.com;邮政信箱: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139号仁化县委政法委601室;邮政编码:512300。

中共仁化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