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15:37:47 来源: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龚雪康、谭委、谭振明:

本局收到仁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你因相关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应当实施联合惩戒。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将你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仁市监列严决〔2024〕第01号,第02号,第03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仁化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仁市监列严〔2024〕第01号,第02号,第03号)

联系电话:0751-6352810

联系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15号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相关附件:附件1: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决定书(仁市监列严决〔2024〕第01号).docx

                    附件2: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决定书(仁市监列严决〔2024〕第02号).docx

                    附件3: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决定书(仁市监列严决〔2024〕第03号).docx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微信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