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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第六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06 09:51:34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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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以及《韶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仁化县董塘镇鸭子迳联广煤矿和江头井口煤矿发生通过暗管灌注危险废物案件后,未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恢复。

二、牵头(责任)单位

仁化县党委、政府。

三、整改目标

积极向上级争取财政或环保资金支持及确定源头企业法律责任和修复责任,妥善解决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问题。

四、整改措施

1.积极与上级对接,加大案件侦查破案力度,争取案件完全结案,确定源头企业法律和修复责任。

2.2020年4月底前完成案件车辆遗留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3.2020年6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完成生态恢复实施方案或风险管控方案。

4.2020年6月—2023年6月,按照批复的生态恢复实施方案或风险管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五、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已达到,整改措施已完成。

1.2020年4月10日,此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2020年1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21年3月,案件已审理终结,确定了广州市华鸿油品有限公司法律和修复责任。

2.2019年7月22日,我县委托珠海力核能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对槽罐车内工业废物进行应急处置。2020年4月,我县已完成对涉案槽罐车的清罐工作,相关工业废物已被清运处理处置。

3.2020年6月,我县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仁化县董塘镇已关闭废弃的鸭子迳联广煤矿和江头口煤矿灌注废物事件地下水风险管控方案》,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4.2020年8月,我县正式启动了仁化县董塘镇已关闭废弃的鸭子迳联广煤矿和江头井口煤矿灌注废物事件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按照批复的风险管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2024年4月,我县完成风险管控各项工作,编制《仁化县董塘镇已关闭废弃的鸭子迳联广煤矿和江头口煤矿灌注废物事件地下水风险管控工作总结报告》,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认定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问题已消除。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反馈。

受理部门: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1-6321002

联系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9楼办公室

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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