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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2023年度)仁化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能力提升培训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4-03-25 10:31:47
来源: 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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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四批)的通知》(韶财农〔2023〕102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韶关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工作安排,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县2024年(2023年度)仁化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能力提升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综合类);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三、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

四、具有:1.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2.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3.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师资队伍;4.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等);

五、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愿意在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制定完善且符合培训主管部门要求的培训方案,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八、熟悉培训特点,并取得较好业绩、培训经验丰富且合作口碑良好的优先遴选为培训机构;

九、2024年计划异地培训二期,培训人数约60人次,培训地点为省内外(具体另行商议)。费用预算(具体结算以合同为准):(一)培训费:按照《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7〕)260号文和《关于印发仁化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仁财行〔2018〕)31号文中二类培训执行,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含遴选评审费);(二)城际间往返交通费:公交和高铁二等座往返。两项费用合计按培训班实际签到人数结算。

本公告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资料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培训业绩、保障措施等)等。并于本公告结束后5天内将相关资料一式三份邮寄到仁化县农业农村局,参加遴选(联系人:邓贵招; 联系电话:0751-6352898;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新城路24号)。

附件:2024年(2023年度)仁化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能力提升培训机构遴选专家评审评分表

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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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2023年度)仁化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能力提升培训机构遴选专家评审评分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