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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仁化县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日期:2024-03-19 11:46:20
来源: 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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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粮食生产—病虫害防控)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6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推动健全我县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发展,助力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更好地服务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公开遴选仁化县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服务组织应当经相关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在全国“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档立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赋予建档立卡号;

2.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3.具有农业农村部门培训合格或人社部门颁证的技术人员;

4.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三、实施内容及绩效目标

(一)实施内容。项目资金100万元,项目资金采用现金补助方式,补助对象为公开遴选确定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开展全程水稻防治服务,省级财政资金每造每亩补助50元,同一地块每造只能补助1次。服务对象小农户需占有一定比例。经遴选确定的服务组织,按项目实施要求在2023年内实施的水稻全程统防统治任务,可纳入补助范围。

(二)绩效目标。实施水稻统防统治面积2万亩,统防统治占比较项目实施前提高10%,项目区粮食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达100%,群众满意度85%以上。

四、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计划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实施,2024年早稻未完成统防统治任务的,则继续在晚稻完成实施。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服务组织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填写《仁化县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并报送至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申报模板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仁化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

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小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报局领导同意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街道新城路24号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曾凡林;联系电话:0751-6352174。

附件:仁化县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申报指南               

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仁化县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