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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公告(四)

日期:2024-01-29 15:39:39
来源: 仁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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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一名无户口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寻亲公告,以解决户口问题,公告期: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8日。

群众于2017年9月29日7时在仁化县丹霞街道官口村樟边组路口处捡养一名女婴。女婴刚出生不久,装在一包裹里,无明显特征。

以上女婴由群众暂时抚养,姓名系暂时抚养人所起,请上述无户口人员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见此公告速与仁化县公安局丹霞派出所(联系电话:0751—6354001)联系。如有认识或知情上述无户口人员情况的,也请与公安机关联系。公告期满后,上述无户口人员如无法找到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为其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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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照片)

仁化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