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一名无户口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寻亲公告,以解决户口问题,公告期: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
群众于2016年5月7日,在仁化县丹霞街道康溪村西岸组的马路旁捡养一名女婴。女婴刚出生不久,无明显特征,被棉衣包裹着,身穿米白色衣服,未发现留有其他信息。
以上女婴有群众暂时抚养,姓名是暂时抚养人所起,请上述无户口人员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见此公告速与仁化县公安局丹霞派出所(联系电话:0751—6354001)联系。如有认识或知情上述无户口人员情况的,也请与公安机关联系。公告期满后,上述无户口人员如无法找到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为其登记户口。
(女孩照片)
仁化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