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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25 14:51:42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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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生态环境各项工作中,做到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诚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分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制作年度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局务会议不定期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以集中学习的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使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法治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安排,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案审小组成员,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深入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宣传,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各项方针政策,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

(二)强化环境监管,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管理职能

我分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知识,提升法制审核水平;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了事前有公示、事中有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有审核。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强化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严格审批把关,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做到不越权审批项目,不私自降低环评等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不符合全县区域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强化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2023年至今全年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5个,登记表网上备案11个。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积极运用环境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对重点排污单位和一般排污单位进行双随机抽查,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检查、机动车维修行业现场核查、污染天气管控和柴油货车尾气检测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优服务与严执法并重。2023年1月至11月,共出动执法人员740人次,检查企业37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8份,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5份,已办结环境违法案件49起,罚款131万元,其中46起不予行政处罚处理。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四个配套办法中,查封扣押4件、适用刑事责任追究0件,移送行政拘留0人,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未出现超越权限执法现象,一宗行政应诉案件,已由法院判决认定该案行政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

3.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开展了对主体、职权、人员资格的“三查”,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格,职权合法,执法人员资格合格。一是主体合法。严格按照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环境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单位负责人签批。三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现场笔录、书证材料、现场照片视频等资料,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四是裁量合理、处罚适当,行政自由裁量标准实现与省统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所有案件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4.加强培训学习。我分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颁布的各项新规章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特别是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此外,我分局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线上培训学习及执法大练兵等执法业务培训活动,不断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5.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为提升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水平,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市、县要求,结合我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2023年至今,我分局公开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共272条,其中空气环境信息11条,水质环境信息16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110条,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11条,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63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4条,行政处罚信息54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各1条。按照要求扎实完成了各项公开工作,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三)加强环境信访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处理工作

切实把环境信访作为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并做好群众信访投诉的登记、督办、处理和存档工作,全程跟踪,及时有效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1-11月共受理群众投诉46件完成对每项投诉的登记、督办、处理、存档,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快速、及时,查处率、反馈率达100%。本年度无一例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更好地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2023年,我分局承办仁化县人民政府交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为“建立锦江河水域生态环境维护长效机制”提案。目前已经全面完成办结工作,实现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在让代表委员满意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锦江河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管和保护工作。

二、存在问题

我分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队伍存在规模小、人手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环境执法监管任务重,监管压力大,需逐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相匹配。我分局专业性法律人员不足,行政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全面、深入,需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增加法治培训次数。二是建设项目环评编制质量监管不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需更细致更严谨,严格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强化对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开展编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三是环境执法监测力量不足,因机构改革,原韶关市仁化县环境监测站撤销后无法满足辖区内执法监测需求,需加快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仁化分站组建工作,保障执法监测需求。四是需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各类档案资料整理归档还需完善,进一步落实台账制度,及时整理行政执法工作台账及行政处罚案件资料。五是普法宣传效果不够明显,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需深入到镇、村,不断加强普法工作,改进宣传措施,全面提高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行政执法体系。落实权责清单,严格适用自由裁量标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

(二)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工程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加大整改督查力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一是认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危险化学品检查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做好全县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12345”环保热线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继续加强生态环保系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拓进取、勇于争先”,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树立良好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及业务技能。

(五)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我分局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丰富学法途径,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网上考试、干部教育在线学习等活动,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同时,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社会法治氛围。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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