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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黄坑镇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3-09-07 15:50:28
来源: 仁化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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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黄坑镇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第二批)项目建设及申报遴选工作,进一步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支持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第四批项目申报入库指南》、《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名单的通知》(农办产〔2023〕7号)及《关于修改完善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农产综函〔2023〕31号)等精神要求,结合省、市农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及我县贡柑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对象

支持以贡柑为主导产业申报建设黄坑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原则上重点支持全县范围内从事贡柑产业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发展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以上示范社优先支持)和行业协会。休闲农业不纳入本项目支持范畴;所有参与项目申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时间必须满1年以上(至申报截止日期),且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

       二、建设范围

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必须在黄坑镇行政区域内。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共计700万元(第二批)。

      四、支持方向

原则上重点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贡柑标准化种植基地配套设施设备、柑橘加工(初加工、深加工)厂房及加工设备购置、冷链流通服务设施设备、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品牌创建及市场营销推广、宣传推介、社会化服务以及其它符合政策支持的建设内容。

       五、资金使用要求

  (一)财政补助资金不能“撒胡椒面”,不得搞平均分配,避免面面俱到;不得用于楼堂管所、市政道路建设和一般性、经营性支出,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内容有交叉重复;涉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布局区域有重合的,使用中央资金叠加投资比例累积不超过20%;达到招投标及公开采购管理要求的,请严格按相关招投标及采购法律法规执行。

   (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必须按照1:3比例撬动三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即各参与企业、合作社需投入所获财政奖补资金的3倍及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项目配套资金,自筹资金不足或无法落实的,将不予拨付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中央财政资金需开具全额正规发票,自筹配套资金原则上由正规发票、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收款收据及其它佐证材料等构成;由政府或行业协会承建的公益性项目原则上无需配套。  

   (三)本项目实行专账管理;自筹资金支付原则上采用银行结算方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

   (四)本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国库支付模式,项目建成并验收通过后,由县财政局按计划金额一次性拨付至第三方承建单位。大额基建工程类(≥100万元)建设项目可设置项目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得超过30%,合同签订后可凭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支付;本项目不设进度款。

    (五)本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内容及自筹配套建设内容原则上必须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将不予补助并收回全部奖补资金(因无法抗拒或政策要求变动原因导致的除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申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按“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执行;监管责任主体为黄坑镇人民政府、县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及县农业农村局。

       六、项目遴选及资金分配程序

     (一)县农业示范区管委会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实施主体提交的项目申报实施方案;

    (二)县农业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委托省、市、县相关行业专家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经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现场质询、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遴选入库通过名单,并形成初步的资金分配方案及《仁化县黄坑镇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以上成果材料将按程序提交县政府审批(或相关会议审议);

   (三)审批(或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县人民政府信息网进行同步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向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七、项目竣工验收及资金申请程序

    (一)实施主体申请竣工验收前需向县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件2),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须实施主体、黄坑镇人民政府出具验收审核意见,加盖公章确认后报县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由县农业示范区管委会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表(详见附件3);

(三)验收通过后,各实施主体需聘请有资质第三方进行项目财务审计,并出具项目财务审计报告,确保自筹资金足额到位;工程类项目另需进行第三方结算咨询,并出具结算咨询报告;以上报告作为奖补资金核算的重要依据,核算后出具项目补助审批表(详见附件4),并提交县财政局进行国库集中支付;

(四)在项目补助过程中,实行项目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质量问题、大型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得通过验收,已支付的中央财政资金责令实施主体全额退回。

     八、其它要求

    本项目实行限期申报、集中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3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有参建意愿的实施主体请按样版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并填写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及项目建设承诺书(详见附件1)。以上材料一式3份牛皮纸胶装(封面为建设方案封面),加盖封面章及骑缝章,并提供1份盖章电子版扫描件至县农业示范区管委会,联系人:孔令岩,联系电话:6352809,邮箱:rhnyyq@163.com,办公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126号2楼。


        附件1:仁化县黄坑镇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方案(样板).docx

        附件2:仁化县黄坑镇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3:仁化县黄坑镇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竣工验收表.docx

        附件4:仁化县黄坑镇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补助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