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仁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场监督管理所和自然资源管理所的通知》《中共仁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仁化县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实施工作指引)的通知》《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依申请类权责清单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方便和服务企业群众,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质量,自2023年2月20日起,原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部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由其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原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两个类别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备案,歇业备案等十个事项,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二、原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核发、延续、变更、注销、补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核发、延续、变更、注销、补发,药品经营许可(零售)核准、换证、变更、注销,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备案、变更、注销和补发等十八个事项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三、食品摊贩登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工作、行使市场监督管理事权过程中产生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和约束、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承担查处违反商品质量法规和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管理、农村集体聚餐登记、企业即时信息公示、食品经营许可查询、食品制售类经营单位筹建指导等十二个事项,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申请人申办上述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请到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核准登记等相关手续。
各镇街服务咨询电话:
特此通告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