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3年 1 月 6 日在 仁化县水务局八楼会议室 举行的听证会所作的听证笔录,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本次听证会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仁化县防洪规划(2022~2035)
二、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听证主持人:朱泓波 职务:仁化县水务局副局长
听证陈述人:高玉峰 职务:仁化县水务局股室负责人
谢 斌 职务:广东海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师
纪律监督人:戴侥希 职务:中共仁化县水务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听证会记录员:何盛红 职务:仁化县水务局办事员
听证会代表:邹 平 职务:仁化县人大代表
华东方 职务:仁化县政协委员
谭宇良 职务:专家代表
肖 尧 职务:企事业单位代表
黄伟文 职务:市民代表
叶 林 职务:市民代表
李苏祥 职务:市民代表
黄 震 职务:市民代表
钟宏亮 职务:市民代表
肖政发 职务:市民代表
张 安 职务:市民代表
罗建平 职务:市民代表
邓家文 职务:市民代表
仇律平 职务:市民代表
陈晓明 职务:市民代表
听证会旁听人:蓝辉、陈犹、何志安、肖文强、陈智源
听证公开情况:有旁听,旁听人数5人。听证延期、中止或者终止的说明:因疫情影响,原定于2022年12月26日14时30分召开的《仁化县防洪规划(2022~2035)》听证会延期至2023年1月6日下午14时30分,其他事项不变。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活动中有关事项的处理情况:无特殊情况。
三、听证参加人提出的主要意见或者建议,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听证陈述人从基本情况、防洪形势分析、防洪区划与防洪标准、防洪水文分析计算、防洪减灾规划、投资匡算等共六个方面全面阐述了《仁化县防洪规划(2022~2035)》的规划成果。防洪工程关系到仁化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社会长期稳定,为有效开展江河、湖泊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工作,逐步完善防洪体系,并正确处理防洪减灾和城市发展的关系,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构建更高标准的生命水利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需要编制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洪规划作为指引。为落实新时代治水思路,贯彻中央重要精神和国土空间规划,完善仁化水利规划,提高防洪应对能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洪水风险防控能力,及时开展仁化县防洪规划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邹 平(仁化县人大代表):本规划是否考虑优化防洪队伍建设和防洪物资储配等内容;根据贵局提供的资料,报告书扉页资质未附延期证明,建议补充。陈述人:防洪队伍建设和防洪物资储配等内容均已列入防洪非工程措施中,资质延期证明将补充在扉页中。邹平(仁化县人大代表):同意。
华东方(仁化县政协委员):无意见。陈述人:无。
谭宇良(专家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肖 尧(企事业单位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黄伟文(市民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叶 林(市民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李苏祥(市民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黄 震(市民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钟宏亮(市民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肖政发(市民代表):大水坝水库扩容工程可能存在实施困难,建议对水库进行清淤。陈述人:大水坝水库扩容工程为规划意向工程,后续将充分征求属地及各受影响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后,论证实施的可行性。肖政发(市民代表):同意。
张 安(市民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肖建平(市民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邓家文(市民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仇律平(市民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陈晓明(市民代表):无意见。陈述人:无。
蓝辉(听证会旁听人):无意见。陈述人:无。
陈犹(听证会旁听人):无意见。陈述人:无。
何志安(听证会旁听人):无意见。陈述人:无。
肖文强(听证会旁听人):无意见。陈述人:无。
陈智源(听证会旁听人):无意见。陈述人:无。
四、听证争论的主要问题及分歧意见
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以及建议均予以回应,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会上未产生分歧。
五、听证事项的处理意见或者建议
听证会上,15名听证代表及5名旁听人员就听证事项各自进行了质凝和询问,一致同意《仁化县防洪规划(2022~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