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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醇基燃料安全隐患举报的通告

日期:2022-10-25 11:46:54
来源: 仁化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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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粤安办〔2022〕168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销售醇基燃料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销售醇基燃料各环节违法行为。经核查,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核查属实后,将根据举报事项的核查情况,给予举报人200元、400元、800元不等的奖励。

三、举报范围

(一)未取得相关许可生产、经营醇基燃料(俗称“环保油”)的违法行为;

(二)非法储存、运输醇基燃料(俗称“环保油”)的违法行为;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51-6321281。

五、奖励规则

要求实名、实事举报。对于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第一时间实名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对同一实名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对同一实名举报人提起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举报事项,相同内容部分不重复奖励。最终认定的情况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以奖励。仁化县应急管理局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仁化县自2022年10月1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举报奖励时限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举报奖励由仁化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