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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仁化县2021年牛羊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2-01-11 11:09:5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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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号)《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64 号)《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粤农农函〔2021〕1051 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已以牛羊为主导产业成功申报了广东省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扎实做好我县牛羊产业园创建工作,现就专项资金建设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产业园建设范围包括丹霞街道、董塘、周田、石塘、黄坑5个镇(街)。

二、建设内容

产业园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引领。依托牛羊特色主导产业,建成一批高标准规模化养殖大基地,培育一批牛羊及相关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将产业园打造成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行区,做大做强富民兴村产业。

(二)突出现代技术与设施装备集成。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融合,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对接专家服务团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和装备,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三)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积极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推进加工产能集聚发展。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延伸产业链,打造种养有机结合,牛羊养殖、加工、物流、研发、销售、科普、电商等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在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中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

(四)突出农业产业创业创新孵化。通过加快土地流转等方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引导大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社等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鼓励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大学毕业生返乡进入产业园创业创新,搭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将产业园打造成为农业产业“双创”孵化区。

(五)突出农业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坚持质量兴农,引领农业绿色发展,农业从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六)突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围绕乡村产业振兴对各类产业要素的配置需求,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推进产城融合,率先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三、资金使用方向和相关规定

(一)财政资金使用方向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但不限于六个方面所列的具体事项:

1.农业及生态设施:主要指农业生产大棚、畜禽养殖栏舍(含楼房栏舍)和加工、包装、冷库、产业园核心区道路改造、供水供电、畜禽粪污等设施设备补助;

2.土地流转:主要指产业园特别是核心区土地流转的租金补助(一次性补贴3周年以内);

3.产业融合:要指产业园农产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用房、加工设备设施、产品储藏、冷库、冷链配送和流通设施的升级改造、新产业新业态设施配套等补助;

4.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主要指信息化建设、数字农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换、检验检测设施设备等产业发展公用平台方面补助;

5.农业品牌:主要指与产业园主导产业密切相关的产品品牌宣传和打造地方区域公用品牌等补助;

6.贷款贴息:主要指对产业园实施主体投资产业园固定资产建设向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所产生利息的补助。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该企业在产业园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按基准利率或LPR计算),贷款贴息补助时间最多不超过3周年。所获得贷款应用于产业园项目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二)相关规定

1.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牌坊门楼、亭台楼阁、停车场、路灯、市政道路,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含农资、非农产品的生产原料等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规划编制、可研报告、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咨询服务、业务培训等管理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对于已有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再支持。

2.鼓励用于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加工工艺研发及系列产品开发、联结农户的物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数字农业、土地流转、支持联农带农等方面。其中,以财政投入折算村集体资产、入股产业化项目并参与分红方式(简称资产折股量化)等方式安排的财政资金,占省级补助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5%。

3.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对企业的投入原则上要带动三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以园为单位)。

4.各实施主体应设立专户,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支付原则上采用银行结算方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严禁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支出结算。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实施主体类型及对应职责

1.牵头实施主体:要编制产业园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经责任主体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产业园建设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产业园建设和运营,联结带动农民广泛参与,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原则上为建设范围内牛羊及相关产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是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2.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必须在仁化县注册。

(2)优先支持已落实建设用地且已达到开工条件,到2023年6月底前可完成的项目建设;

(3)鼓励省内外大型企业参与产业园建设(申报前需在本县注册并已投资建设牛羊产业相关项目);

(4)财务规范,近两年财务报表规范真实,资产优良;

(5)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联农益农能力强,能带动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6)没有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

(7)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含附件)的,一票否决。

五、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好《韶关市仁化县2021年牛羊产业园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并按要求撰写好《韶关市仁化县2021年牛羊产业园专项资金建设方案》、《韶关市仁化县牛羊产业园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及《项目实施承诺函》,并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①项目材料封面使用首页装订②请勿使用文件夹装订),签字盖章后一式5份提交,同时报送全套电子版资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建设限期申报、集中受理。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在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日期2022年1月13日17:3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等相关资料报送至仁化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报送地址:仁化县农业农村局九楼(新城路24号);

2.联系人及电话: 孔令岩,13435090525;

3.办公室电话:6352809 ;

电子邮箱:rhnyyq@163.com。


附件:仁化县牛羊产业园专项资金建设方案及相关附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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