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撤销北门刘氏宗祠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3 09:24:50 来源:本网
打印

北门刘氏宗祠于2011年11月9日在《关于同意公布仁化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批复》(仁府复[2011]15号)文公布为仁化县不可移动文物,现由于受自然灾害已损毁。2021年10月9日经省文物专家认定无法修复。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号文)要求“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不存或损毁无法修复的,经文物专家核查确已不具有文物价值的,可提出撤销登记文物的意见,由登记公布该文物的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2021年11月22日,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了《关于撤销北门刘氏宗祠不可移动文物登记的公示》。现公示期已满,决定撤销北门刘氏宗祠不可移动文物登记。 

特此公告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微信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