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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仁化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16 11:36: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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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完成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发展多种托管模式,激发社会化服务市场活力,进一步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难题,现我县组织开展仁化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遴选工作,拟遴选仁化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1个。请有意者对照《仁化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遴选方案》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一式5份,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8时30分——2021年8月20日17时30分(法定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梁城群,联系电话:0751-6352923

附件:仁化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遴选方案



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仁化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

遴选方案

一、遴选目标

根据《关于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办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70号)要求,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引导发展多种托管模式,有效解决农民“不会干、干不动、不愿干”等问题,有效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难点,提升农业经营效率,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应。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牵线搭桥,进一步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难题。我县拟遴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服务主体1个。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有专职运营团队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各类助农服务中心、农技农机农艺推广机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中心。

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工作内容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组织协调,为农户等经营主体的农事需求提供专业化、一站式、综合性的服务解决方案,协助服务组织将农户等经营主体需要的托管服务落地,是农户等经营主体与各类服务组织有效对接的协办体系。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坚持“政府牵头、多方参与、市场运营、开放共享”的原则,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队伍、服务资源、服务网络的共建共享,助力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县生产托管服务中心+镇托管员+村托管员”三级服务协办体系,满足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需求,整合生产托管服务资源,为镇村托管员提供后台支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镇级生产托管服务站。主要职责:

1.对镇村托管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组织整合区域内服务需求;

3.整合协调专业化服务资源;

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运营支持

(一)财政支持

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委托、政策扶持等方式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给予一定支持。

(二)服务组织支持

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可为各类服务组织在农村开展业务推广、 宣传、代收款等业务,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可按合同和相关规定收取服务组织的服务费用,费用主要用于托管员的劳务费和服务中心的日常建设运营。托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服务组织收取本意见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五、遴选条件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遴选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服务机构须具备:

(1)仁化县内依法登记设立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服务企业等机构。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4)有生产托管服务资源。

(5)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2.服务机构有3名以上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要熟悉社会化服务政策,了解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业务知识。

3.服务机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

4.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同意在仁化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六、服务主体遴选程序

(一)申报。请认为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任务的服务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装订一式5份交到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二)组织评审。仁化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价,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报仁化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仁化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的服务主体。

(三)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公示。

附件:仁化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申报书

仁化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申报书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  位  地  址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一、申报单位情况表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注册登记时间

示范社、龙头企业认定时间

法人代表姓名

学历

从事农业生产时间

从事社会化服务时间

服务团队人数

其中:专职服务人数

主营业务

生产基地面积(亩)

年收入

(万元)

管理制度

是否健全

获得称号、荣誉等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发展历程、生产经营情况、服务内容、获得荣誉奖励等)

(二)服务模式介绍

(三)团队介绍

二、其他附件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 2020年度或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内仼意3个月或以上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 服务主体商技术力量佐证材料,服务团队名单;

5.社会化服务质量及业绩绩材料;

6. 社会化服务用户满意度情况;

7.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购买协议等材料;

8.相关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材料;

9.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10.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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