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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化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5-20 16:00:0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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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第三轮县级交叉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市县党委第十交叉巡察组对中共仁化县人民法院党组(以下简称“仁化法院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0年12月25日,市县党委第十交叉巡察组向仁化法院党组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着力强化思想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仁化法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压实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完成整改任务36项,同时深化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深化认识不放松,坚定巡察整改政治自觉。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巡察整改始终,引导干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坚持全面部署深入动员,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干警大会,原原本本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通过系列会议的迅速部署,院党组和全院干警深入推进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直面问题、不讲条件、不找理由,全力以赴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坚持紧盯问题不放松,全面深入自查剖析反思。始终将既去病灶又除病根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院党组聚焦把问题找全面、把原因分析透,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诚恳听取意见,主动查找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问题差距,全方位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以政治体检促进巡察整改,确保整改由表象到实质、由肌理入骨髓。

(三)坚持从严从紧不放松,层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始终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分工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全程抓、抓到底;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担负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积极履责,切实承担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院党组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细化责任分工,印发了《中共仁化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县党委第十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细化为123项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仁化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市县党委第十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院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全员共同参与的整改工作合力。

(四)坚持全程督导不放松,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始终将加强督促检查、提升整改实效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院党组建立“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督促分管部门、部门负责同志督促具体承办人”的“三位一体”督查督促机制,通过专题会议、跟踪督办等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盯住问题不放过、清扫盲区不漏过。严格把控整改时间节点,通过一周一小结、半月一回头、一月一总结,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并针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主动加强与市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办的汇报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思路方法,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整改。

(五)坚持长效常治不放松,推动巡察整改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逐一建立、更新完善了《仁化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试行)》《仁化县人民法院院务会议议事制度》《仁化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仁化县人民法院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以及各部门内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汇编,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以长效机制有效堵塞工作漏洞,推动实现整改成果固化见效。

二、紧扣反馈意见,以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并由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加强机关党委对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督导检查,各党支部制定2021年度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三是建立《仁化县人民法院政治要件台账》,年底向县委做一次专题报告,确保及时学、学出成效。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完成2020年度理论中心组年度调研报告5篇,并已按程序上报县委宣传部;二是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时均要求参会人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各班子成员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工作实际确定2021年调研主题。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针对“学习流于形式,心得体会网上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各支部书记对巡察中发现存在学习流于形式、敷衍了事行为的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多次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强调个人检视剖析等材料必须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认真撰写,严禁照搬照抄;三是党组书记、政治部主任对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检查,杜绝出现照搬照抄问题,每季度对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抽查,检验学习成效;四是完善会议发言机制,要求参会人员围绕上级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针对“应知应会知识不熟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警开展“三个规定”和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进一步检验干警学习成效;二是在全院干警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等会议上,多次强调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化、常态化;三是政治部(督察室)定期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或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干警学习成效进行考核测评。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问题

5.针对“党组会议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党组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二是2021年2月22日印发《仁化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试行)》《仁化县人民法院院务会议议事制度》,确定责任部门负责会议记录、资料整理等事宜;三是修订《仁化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调整党组会议事金额标准,由原来一万元提高至五万元,控制党组会召开次数;四是做好党组会会前通知工作,将议程安排及讨论事项发送给参会人员征求意见。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6.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仁化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参会人员对讨论议题均发表意见,记录人员如实详细记录;二是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县委政法委的监督指导,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人事调整均向政法委书面请示报告,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共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党组会6次。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7.针对“未成立法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日常检查考核机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和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规定,每季度至少分析研判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三是2021年2月制定《中共仁化县人民法院党组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3月印发了《仁化县人民法院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落实落细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四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究、总结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提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中,提高领导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意识。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四)关于“履行审判机关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8.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刑事审判庭在审理的涉黑恶等案件中,针对发现的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或突出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10份,均得到有效反馈;二是执行局成立涉黑恶财产执行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每周与刑事审判庭对接数据;强化线上线下查控举措,加快财产评估拍卖流程,确保可执行财产“一笔不漏”,对没有财产执行的被执行人加强监控。截至2021年3月,涉黑恶案件可执行财产到位率达92.32%。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9.针对“案件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执行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执行工作重要性认识;制定《仁化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机制的实施细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执行办案效率和力度;二是对终本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发现有财产线索的及时恢复执行,整改期间共恢复执行案件41宗,列失信人员名单44人,限制高消费118人,拘留3人,临控10人。截至2021年3月,各项执行指标排名均有所上升。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0.针对“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月22日成立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二是督促立案庭在立案时将诉讼信息录入完整,提高审判信息公开率;三是每月至少查询一次审判信息公开情况,督促补录无效公开案件相关数据,督促业务庭室将生效文书及时上网,限期报送文书上网数据;四是向分管领导及时反馈相关司法公开数据,压实司法公开工作责任;五是召开司法公开工作推进整改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截止2021年3月24日,案件信息有效公开率达93.48%。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第二方面问题:司法廉政风险防控和司法为民意识不够到位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主体责任、政治部(督察室)监督责任,建立廉政监察机制;二是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组会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对广大干警的教育和引导,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共开展各类警示教育7次,司法作风专项整治2次,2021年2月10日召开仁化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2.针对“防范风险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多次强调树牢底线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及时更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党风廉政责任,推动“一岗双责”落实;三是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交2021年《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等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材料,提高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能力和水平;四是明确由政治部(督察室)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资料整理。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3.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明确监督程序和责任;二是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提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能力;三是分管领导定期对财务会计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021年1月至3月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共开展谈心谈话54次,有效预防和化解干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2个。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4.针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监督和教育,制定司法作风整治工作方案,将纪律作风教育和整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通过会议多次强调纪律作风问题重要性,将纪律作风情况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切实提高全体干警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三是党组会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题进行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求每年根据上级方案抓好具体落实。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开展‘三项队建’活动不够扎实”问题

15.针对“检视剖析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对有关干警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作出书面承诺;二是党组书记、责任部门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个人材料的审核把关,防止材料撰写弄虚作假走形式;三是在2020年12月31日全院干警大会上,强调对个人心得体会等材料必须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认真撰写,严禁照搬照抄、敷衍了事,提高干警求真务实意识。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6.针对“学习相关法规制度存在缺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各基层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在每年的学习计划中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二是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交叉检查,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对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通报,提出具体完善意见建议;三是挂点联系班子成员以双重党员身份过好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对党支部政治生活特别是落实法规制度学习的监督指导,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7.针对“专题研讨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等责任人对学习走形式、敷衍了事相关干警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作出书面承诺;二是通过“三会一课”、应知应会测试等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开展“三项队建”活动文件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深刻把握开展“三项队建”的重要目的和意义,提高干警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程序,各支部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提前告知会议议程及要求,做好发言准备,确保会议质量;四是加强对党支部的督导,机关党委派员列席参加各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学习研讨会,充分发言交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8.针对“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相关干警开展批评谈话,涉及的个人和集体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及基层法庭考勤登记台账,制定法庭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机制,截至2021年3月,针对司法作风问题已发出了督察建议书三份;三是政治部(督察室)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基层法庭及窗口庭室以明察暗访形式开展审务督察;四是在年度总结大会上,院主要负责同志强调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提高司法服务态度、严禁工作日饮酒等作风问题。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9.针对“部分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相关法官进行提醒谈话,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文书质量;二是审管办(研究室)下发通知要求全体员额法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要求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校对裁判文书,并对上一年度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审理案件进行自查、核查,并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0年全体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共开展业务培训33次,提升审判执行业务能力。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四)关于“庭审不规范”问题

20.针对“存在标志牌没有摆放或错误摆放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部门负责同志对相关干警进行提醒谈话,提高庭审规范意识;二是各审判团队明确书记员在庭前核实标志牌的摆放,各业务庭室召开庭室会议查摆问题并强调有关工作纪律,政治部(督察室)不定期对案件庭审秩序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三是审判业务庭室重新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将庭审规范写入制度中,严格执行落实。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五)关于“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不严不实”问题

21.针对“案件评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月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二是组织员额法官集中学习《广东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对2020年度被发改案件进行自查、核查;三是召开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整改工作会议,对2019-2020年交叉评查中评查结果为良好以上等次案件进行重新评查,并反馈、通报评查及自查、核查情况,总结经验用以指导后期审判执行工作,提高案件质效,强化结果运用。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公务用枪管理不到位”问题

22.针对“未按要求对枪支弹药库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月21日分管领导召开法警大队全体会议,通报发现的问题情况,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工作纪律;二是建立枪支弹药库值班制度,制定每日值班表,安排日常值班法警名单和枪支弹药库值班时间,对枪弹库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三是政治部(督察室)联合综合办公室,以调取监控录像、抽查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值班人员和值班要求已落实到位。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3.针对“枪支弹药库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管领导组织全体法警队员集中学习枪支弹药库有关规定制度,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建立完善枪支弹药库管理制度,由值班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收发枪支弹药登记台账,同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三是制定公务用枪风险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突机制,提高处理突发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24.针对“违规发放办案通讯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政工、财务部门人员集中学习规范津补贴政策文件精神,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津补贴发放规范长效;二是举一反三,对2016年以来发放的通讯费进行排查,除2016年2-7月违规发放了办案通讯费外,其余年份未再发放,目前已清退53名干警违规发放通讯费,一名干警因去世未能清退;三是完善《仁化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涉及干警福利待遇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等集体会议研究,加强津补贴的审核把关,规范发放。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5.针对“重复领取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举一反三,经排查2016年至2021年发放的加班补贴情况,除2017年6月存在重复领取现象外未再发生,截止2021年3月,重复发放的加班补贴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责任领导对政工、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审核把关意识。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6.针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核查2016年1月至6月共6个月发放在职干警加班补贴情况,截止2021年3月,超范围发放的加班补贴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责任领导对政工、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集中学习津补贴政策文件,要求加强严格把关,对发放津补贴项目必须按程序提交集体研究讨论。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7.针对“普惠制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举一反三,认真排查2016年至今“普惠制”津补贴项目发放情况;截止2021年3月,已收回“普惠制”发放53名干警的加班补贴;一名干警因去世未能清退;二是2017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普惠制”最高限额发放7名法警的加班补贴金额,经个人确认签名后分12期进行清退,将在2022年2月24日清退完毕;截至2021年3月,第一、二期“普惠制”最高限额发放法警加班补贴已清退到位,今后将持续跟进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三是分管领导对法警大队、政工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制度,对涉及津补贴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加强津补贴发放的监管审核。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

(八)关于“固定资产核算不正确”问题

28.针对“2017年董塘人民法庭装修工程、2019年长江人民法庭装修工程和诉讼服务中心修缮工程的工程款、设计费和项目编制费均在‘业务活动费用’列支,未作增加固定资产处理,不能正确反映资产的现有价值,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了会计科目调整,将2017年董塘人民法庭装修工程、2019年长江人民法庭装修工程和诉讼服务中心修缮工程的工程款、设计费和项目编制费由“业务活动费用”调整至“固定资产核算”;二是重新修订《仁化县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成现有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录入系统管理,堵塞固定资产流失风险;三是加强与上级法院对口部门的学习交流,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第三方面问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29.针对“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部署,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建工作文件及相关精神,定期听取、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就如何抓实抓细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落实意见;二是制定《2020年度仁化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加强基层党建考核,压紧压实支部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三是将抓基层党建工作纳入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和个人总结报告中,2021年2月完成了对各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并上报。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0.针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3月,党组审议通过《仁化县人民法院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抓好落实;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积极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上一年度完成下发的全部培训任务;三是2021年2月和3月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组织交叉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工作落实。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1.针对“党支部换届和改选程序把关不严,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完成了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全员轮训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特别是党务干部熟悉掌握换届改选工作流程;二是2021年3月2日经党组会通过,建立《仁化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挂点联系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班子成员对挂点联系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监督责任。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32.针对“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近期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及年度民主生活会,均在会前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会议主题,同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党组书记亲自参与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工作,班子成员亲自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议直奔主题、不避重就轻,辣味十足,受到监督指导组的充分肯定;二是明确政治部(督察室)专人负责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3.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1月8日党组书记对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其作出承诺;二是党组书记对党组和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亲自审核,对问题不够深刻、解决措施不够详实的材料重新修改,并主动邀请上级法院挂点领导、县委有关部门和派驻组领导到会监督,提高会议质量;三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班子成员讲真话、指缺点、提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34.针对“干部混岗混编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2021年1月13日党组会通过,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内设机构人员分工及配置的通知》,对岗位编制不一致人员进行重新调整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院干警在岗在编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派驻到执行局的3名法警及时进行归队管理;三是将干部岗位调整列为“三重一大”事项,所有干警岗位调整必须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5.针对“内设机构副职配备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内设机构副职和人事编制设置文件精神的学习研究,对全院部门副职及人员情况进行排查统计,并根据岗位职责和要求向党组会提交初步意向性人选,进行讨论;二是经与县委组织部沟通,2021年2月20日党组决定先启动部分内设机构副职配备工作,目前已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成内设机构副职配备工作。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四)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36.针对“落实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到位,存在备案人员出国(境)未报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0年12月31日全院干警大会上,重申出国(境)管理纪律,提高干警严格遵守出国(境)管理规定意识;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全体在职干警(含司法辅助人员)签订承诺书,承诺主动、及时上交证件,并按程序规范进行审批;三是修订《仁化县人民法院出国(境)管理工作规定》,2021年1月重新调整出国(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证件保管、登记、收发等工作;四是将出国境情况列入干部提拔、职级晋升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7.针对“部分备案人员证照未登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备案人员范围,对全体在职干警、离退休的科级干部持有出国(境)证照情况进行摸排,按权限予以保管登记;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建立证照登记、收发等台账;三是加强与县公安局沟通对接,经排查,全院在职干警、离退休的科级干部应备案人员合计36人,均已做到应备尽备,已列入台账管理。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坚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切实推动整改成果落地见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仁化法院党组将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深度整改,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果的巩固深化激发法院事业发展的新动力。

(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建设。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扭住抓班子带队伍这个关键持续发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纪律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提高领导班子建设质量,努力把班子锻造成为政治坚强、纪律严明的领导集体;三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切实增强干警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讲政治真正体现到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发展上。

(二)坚持全面从严,打造过硬队伍。一是院党组充分发挥示范标杆作用,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审判权运行各个环节,健全审判权运行和监督机制,健全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切实筑牢干警廉洁自律防线;巩固“三项队建”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标对表“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敢于刀刃向内,勇于刮骨疗毒,坚决向一切侵蚀肌体健康的顽瘴痼疾开刀,持之以恒强化队伍建设,用实际行动全面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持续深入整改,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切实加强对整改后续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推动,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通力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坚决克服“闯关”思想,持续排查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整改到位的问题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逐步进行和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持续跟踪、定期通报;对整改过程中及持续推进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进行整改;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深挖问题病灶,追根溯源日常管理存在的宽、松、软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以制度的全面执行和刚性约束,有效堵塞工作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促进成果转化,推动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为打造北部生态区绿色发展仁化样板提供有利司法服务和保障;二是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同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聚焦法院主责主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切实维护人民权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6802224;电子邮箱:rhfyzzb@126.com;邮政信箱: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138号;邮政编码:512300。



中共仁化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