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仁化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1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仁化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自2020年5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有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各责任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整改,并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了存在问题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针对“行政复议诉讼胜诉率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行政复议应诉股责任,严格审查每一宗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依规作出复议决定,提高复议案件质量。二是充实人员力量,调整一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同志参与行政复议工作。三是举办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培训覆盖29个单位11个镇(街),共计298人次,切实提高全县执法单位执法水平;结合双周讲坛开展全局(含基层司法所)行政复议专题培训。四是召开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会议,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五是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分析报告制度。六是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半年检查,并举办了2020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培训班,通报检查情况并对法律顾问开展工作进行了部署。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律师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谈话记录,要求相关人员充分认识法律援助的公益性质和服务性质,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案件质量。二是明确卷宗材料审核标准,要求律师工作管理股及法律援助处对法律援助卷宗材料进行严格规范,对瑕疵或不合格卷宗进行退回补正。三是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邀请了市法律援助处派员对我县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学习及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律师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教育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司法所对存在问题完成了整改。二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学习培训,组织学习了《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有关内容。三是社区矫正管理股每月到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业务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社区矫正执法存在问题,切实提高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四是建立了《仁化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定期工作督导通报制度》,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每月到司法所检察、督导社区矫正执法开展情况,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升了我县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五是每月召开社区矫正风险研判会议,切实防范社区矫正工作风险。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和乡村振兴宣传不够,产业帮扶长效机制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中心组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进行学习,并将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定期(每周三)开展“一线双联”“民情夜访”活动,注重收集和解决群众问题。三是已多次与谭某某进行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结合“一线双联”“民情夜访”及入户走访,加强了对其他村民的宣传和引导。四是积极支持挂点村丹霞街道夏富村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支持夏富村建设经费。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及相关措施。二是加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深入挖掘相关线索。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积极保障当事人辩护权益。三是已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台账。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
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一次在党组会议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谈话,局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并认真做好记录。三是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及干部到董塘镇安岗村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四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均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范表。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六讲六比”作风建设活动,结合开展“学王硕、战疫情、强自信、建功业”活动,深入对照典型找差距,激励党员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争先创优。二是做好群众批评意见收集反馈工作,每月定期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情况。目前暂未收到有关批评意见。三是已由分管领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相关服务人员开展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针对“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仍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办公用房自查整改。对全局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无超标情况。二是根据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提出意见,局主要领导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明确由副局长分管财务工作。三是在今后工作中更加积极主动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对重要事项预先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仍然存在。
9、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审计反馈情况整改、市委巡察办巡察发现13个方面共性问题整改工作先行进行整改,相关款项已清退。二是已由分管领导对财会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应记录,切实提高财会人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三是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对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学习,强化财务制度落实。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无公函、超标准、异地接待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仁化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仁化县司法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已严格执行相关接待管理制度,接待严格按流程填写接待审批表、报告单并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方能接待;接待费用报账规范填写相关财务票据,核对接待审批表、公函、接待地点、接待费用、付款方式等方面,由分管财务负责同志审批同意方可报销,对异地接待、非公务卡付款及超标准接待部分不予报销。二是已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公务接待有关制度进行学习,强化了红线意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财务制度。三是已由分管领导对财会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应记录,切实提高财会人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公款购买酒水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接待制度,班子成员切实开展自省和反思,强化红线意识。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在所有公务接待场合不使用酒水进行接待。三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后勤服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做好记录。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针对“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公务用车制度,切实强化红线意识,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用车相关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制度,规范公务车辆使用审批手续,所有用车均需按照程序在“广东公务用车”app上进行申请和审批;所有公车维修均需按照程序填写维修审批表并在政府定点维修点进行维修。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财会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明确公务用车使用及维修流程,严格公务车辆使用。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对相关财经制度进行学习,组织财会人员开展学习,切实提高认识。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用报销等制度,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加强费用报销审批管理,手续不完备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支出一律不予报账。三是严格执行《仁化县司法局办公用品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对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等方面加强监管,领取办公用品均需登记物品种类、领取数量和签领股室、签领人。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关于相关经费使用的教育培训,切实规范经费使用及报账等工作。五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财会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强化财会人员责任意识。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针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的整改
14、针对“贯彻落实党组条例不到位,党组议事不规范,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党组条例、“三重一大”及党组决策制度等进行深入学习,切实提高认识,对巡察反馈的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讨论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二是严格党组条例及“三重一大”制度,按照党组条例要求召开党组会议,完善会议议题表等会前准备事项,严格控制会议召开频次及上会审议议程,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严格控制其他非“三重一大”事项议题数量。三是详细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充分体现党组成员发表意见过程和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5、针对“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干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抓好混岗混编问题以及相关任免文书资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已免去未在“三定”方案中设置的副股级干部职务,已制定混岗混编整改方案并向县委有关部门提交。二是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程等文件进行学习,严格按照规程开展选拔任用工作。三是分管领导对负责政工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切实提高认识、严格履职。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深入,基层党建工作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选派了支部委员参加党务工作培训,同时加强了相关人员的设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书柜,并作为党员学习书柜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放。更新党务宣传栏,优化党员活动室设置。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三是抓好了支部“三会一课”和“固定党日+”制度的落实,定期到挂点村夏富村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做好支部党员启用“广东党建云”“复兴壹号”等党建平台工作,党员通过“复兴壹号”定期足额交纳党费。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和开展模范党支部、模范窗口创建工作。切实开展党内关怀帮扶工作,“七一”期间开展了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定期开展“固定党日+”活动。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领导干部未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或班子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进行学习,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二是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制度,并抓好执行落实。
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直接书信或者电话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6802303;邮政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6号;电子邮箱:rhsfjzgk@163.com。
中共仁化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