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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指界的公告

日期:2020-10-14 08:50:2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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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

为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化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确权登记,摸清我县集体范围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状况以及空间、界址、四至、用途和面积等情况,形成完善的房地一体登记成果,为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为加快推进我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工作安排,组织村小组、村委会召集权利人开展调查指界工作,具体时间由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另行通知。

权利人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现场指界确认的,调查指界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规程和权利人委托(权利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委托村委会、村集体或村集体理事会及其他指定人员),履行代为指界手续,代为指界得到的成果作为发证的指界依据。

特此公告。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