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拟依法注销的药品经营企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4 11:50:13 来源:本网
打印

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仁化县裕仁堂大药房的经营场所自2020年1月起至今没有在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且多次与其负责人联系未果。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满,我局将依法注销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如有异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尽快与我局联系。联系地址: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15号,联系电话:0751-6329961,邮编512300。

公示企业信息

企业

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号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仁化县裕仁堂大药房

仁化县锦水路3号丹霞新城沁海园16栋62-63号商铺

粤DB7511037

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除外)、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零售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微信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