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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6 09:18: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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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19年12月26日对当事人仁化县星瑞医疗器械信息咨询服务部(经营者:王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仁市监执法处字〔2019〕第43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1.没收违法所得贰万陆仟陆佰元(¥26600元);

2.罚款叁仟元(¥3000元);

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叁仟元(¥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当事人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催告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房董伟;联系电话:0751-6352810。

特此公告。

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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