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涉及证明事项规定及兜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6 17:46:45 来源:本网
打印

根据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要求,县政府对以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定的涉及证明事项规定及兜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现将《仁化县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规定及兜底规定的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仁化县规范性文件涉及证明事项规定及兜底规定的清理结果

已修改的文件

序号

名称

文号

修改日期

修改情况及理由

合计(份)

已废止的文件

序号

名称

文号

废止日期

废止理由

合计(份)

1

《仁化县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仁府规审〔2013〕10号

2018年1月28日

文件有效期已过

4份

2

《仁化县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仁府〔2014〕27号

2017年9月9日

文件有效期已过

3

《仁化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仁府〔2015〕18号

2020年3月6日

与上级文件相抵触

4

《仁化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仁府规〔2017〕1号

2020年3月6日

与上级文件相抵触

拟修改的文件

序号

名称

文号

拟修改日期

拟修改理由

合计(份)

拟废止的文件

序号

名称

文号

拟废止日期

拟废止理由

合计(份)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微信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