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罗汉云将原属刘云风二轮承包合同的2.59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到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现刘云风提出要罗汉云把属于自己二轮承包合同的2.59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还,罗汉云未将证书交回,将涉及地块进行变更登记。现经丹霞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提出申请,丹霞街道办进行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注销该证书(包括编号),并予以公告。现对仁化县丹霞街丹霞街道农场罗汉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440224001000020005J)在仁化县政府信息网进行注销公告。该证书中的未争议地块按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程序予以登记发证。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