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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省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日期:2019-12-13 16:43:0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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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9〕1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河湖〔2019〕15号)、《关于下达韶关市2019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韶河长组〔2019〕1号)的文件要求,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划定了我县省市管河道的管理范围,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一、划界范围

仁化县省市管河为仁化县浈江段、仁化县锦江(除水库段)及仁化县锦江(水库库区段),划界总河长142.589km ,其中浈江段划界长41.420km ,锦江划界河长101.169km。

二、划界洪水标准

1、根据《广东省韶关市湾头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湾头水电站库区淹没情况及库区的自然地理经济条件,设计防护堤位于坝轴线、距离G323 国道160 位置处,堤长3.011km,防护堤设计洪水标准为20 年一遇。

2、根据《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防洪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周田镇浈江防洪堤线全长4.9813km,从平甫村下游的山头至周田大桥,堤防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20 年一遇。

3、根据《广东省曲江县新庄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结合新庄水电站库区淹没情况,设计在新庄、雷坑及麻阳三片均建防护堤,堤线全长6.98km,防护堤设计洪水标准为20 年一遇。

4、根据《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6 年度治理项目锦江河治理工程(西岸至古竹坪段)初步设计报告》,本工程治理河段从上游至下游,已建成有西岸电站、黄屋电站、丹霞电站、瑶山电站四座梯级电站,第一、二段治理河段(西岸电站至黄屋电站及黄屋电站至丹霞电站)防洪标准为20 年一遇,按库堤结合达到50 年一遇设防标准,与县城已经建成的防洪堤标准保持一致,丹霞山景区防洪标准为10 年一遇。第三段治理河道(丹霞电站至瑶山电站)居民居住区按5 年一遇设防。

5、根据《广东省仁化县锦江河(长江镇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本工程共新建防护堤8.838km,堤防设计标准为20 年一遇。

6、其余无堤防无规划河段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广东省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指南》的规定,结合河流洪涝灾害特点和防护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保护的对象和范围,统筹考虑本河流治理对下游的防洪影响,与流域区域防洪标准相协调,因地制宜确定防洪标准、排涝标准。对于山区河流,保护农田区的河段治理宜以岸坡防冲、疏通和稳定河槽为主要目的,允许洪水在农作物耐受时间内淹浸农田。乡镇人口密集区的防洪标准取10 至20 年一遇;村庄人口集中区的防洪标准取5 至10 年一遇;农田因地制宜,按照5 年一遇以下防洪标准或不设防考虑。

三、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1、浈江有堤防河段管理范围划界标准为沿现状直立式防洪墙外边界线或堤防背坡堤脚线偏移20m 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2、锦江有堤防河段管理范围划界标准为沿现状直立式防洪墙外边界线或堤防背坡堤脚线偏移20m 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3、锦江水库库区段管理范围划界标准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为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线。根据实测地形资料锦江水库坝顶高程为141.50m,双合水电站位置下游河床高程为135.78,双合水电站坝顶高程142.50m,故双合水电站位置为水库回水尖灭点,锦江水库大坝至双合水电站陂头位置为锦江水库库区河段。

4、其余无堤防且无规划堤防河段,根据前述划界洪水标准,乡镇人口密集区的防洪标准取10 至20 年一遇;村庄人口集中区的防洪标准取5 至10 年一遇;农田因地制宜,按照5 年一遇以下防洪标准或不设防考虑。本次划界河道均属于山区河道,洪水淹没线即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四、管理范围划定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经专家评审通过,形成仁化县省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具体有关节点坐标请到仁化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五、管理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湖稳定、危害河湖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湖行洪的活动。在行洪河湖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设置拦河渔具。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以及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器具。

(四)非法采砂、取土、爆破、钻探、挖筑鱼池。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和河长制公示牌、河湖划界公告牌、界桩等。

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仁化县省市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zip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