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由于对周田镇平甫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的部分农户调查情况不全面,造成为承包方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权属信息登记出现错漏,将1987年已经划归平甫村委会集体的27.45亩(实测面积28.12亩)土地给平甫第二经济合作社的23户农户(详见附件1)进行了登记确权。涉及农户未将证书交回,将涉及地块进行注销,现经平甫村委会提出申请,周田镇进行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对该部分证书(包括编号),进行注销,并予以公告。该部分证书中的其它地块按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程序予以登记发证。
附件2:周田镇平甫村上坑地块需注销的地块编码和承包人姓名.xls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