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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人民政府迁坟通告

发布日期:2019-04-29 10:17:59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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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中山大学粤北科研基地项目建设,需对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迁坟事宜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丹霞街道办事处黄屋村委会青湖塘村小组(地名:棺材塘、石棺材岭、中心梗),详见附图;
  二、迁坟补偿标准:按照《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化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仁府规﹝2017﹞2号文)执行;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各坟主在15天内到丹霞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办理迁坟补偿手续,30天内自行将坟墓迁移完备,逾期不迁移的将作无坟主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地点:丹霞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6283931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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