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山大学粤北科研基地项目建设,需对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迁坟事宜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丹霞街道办事处黄屋村委会青湖塘村小组(地名:棺材塘、石棺材岭、中心梗),详见附图;
二、迁坟补偿标准:按照《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化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仁府规﹝2017﹞2号文)执行;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各坟主在15天内到丹霞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办理迁坟补偿手续,30天内自行将坟墓迁移完备,逾期不迁移的将作无坟主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地点:丹霞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6283931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