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粤价[2010]102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47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定近期召开调整自来水价格(即调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听证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机关3名、专家、学者2名、经营者3名、消费者10名。另邀请新闻媒体1名。
本次听证会另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旁听人员不得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二、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经资格审查,确定听证会人选。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人数超过规定的消费者人数时,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随机选取,对出现已确定的参加人员身份名额空缺时,按其缺员身份在其他同身份报名者中选取。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人大、政协推荐,专家、学者和政府机关由我局聘请;经营者听证会参加人由我局委托县水务局推荐产生。
3.旁听人员通过自愿报名或特别邀请的方式确定。
三、报名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我县自来水价格的基本情况;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并允许向社会公开与听证会有关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凡有意参加者持本人身份证于上述时间到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三中心一馆大楼二楼228室)报名。
五、公示时间
听证会举行15日前,我局将通过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grh.gov.cn)向社会公示公告听证会具体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听证会参加代表和有关人员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先生 联系电话: 6352319
地址:仁化县新城路2号县人民政府三中心一馆大楼二楼228室
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