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完善制度建设。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人事变动适时调整仁化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协调机制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制度。县政府积极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
2、制定工作要点(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做到有的放矢。县政府办公室及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县实际,对照省、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印发了《仁化县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细化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要求,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做好了安排和布署。
3、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等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我县结合行政权力目录编制、权责清单修订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制定印发了《仁化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和《仁化县行政许可调整事项目录(2018年版)》,精简、规范了行政审批流程。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充分向市场和社会放权,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启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清理和取消政府部门自行设定的中介服务机构执法限制、限额管理。深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了我县的整体营商环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年初,县政府广泛收集各部门意见,制定并发布了《仁化县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制定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全年县政府制定和印发了《仁化县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仁化县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意见》《仁化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共三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三份文件都经过了公开征求各单位意见,在仁化县人民政府网挂网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政府法律顾问及县法制局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均已经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且已向仁化县人大常委会和韶关市法制局备案。
2、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涉及产权保护、自行设定证明事项和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通过组织各单位开展清理和法制局审核清理,我县共清理1978年至今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30份;清理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8份;取消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18项,清理结果均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强化意识,提高能力。县政府及各镇政府、各部门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理念贯穿到施政行为的各个方面,严格按照《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完整记录决策的详细过程,使我县各行政单位的决策行为更加科学、民主。
2、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年初,我县制定并印发了《仁化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我县都严格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落实了“听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作为我县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仁化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仁化县电动机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8-2025)》及《仁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版)》这三个重大行政决策履行了风险评估工作、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论证、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等程序。
3、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2018年,根据上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于2018年5月2日印发了《仁化县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工作方案》,该方案的印发,为我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按照《韶关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程序规则》,我县通过发布公告、评审、县领导集体讨论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聘了七名律师作为我县政府的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三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法律事务较多的县直有关单位也根据自身实际聘请了兼职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县得到广泛推行。法律顾问在处理和研判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重要事项时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作用,经常参与有关事项研讨会,号诊把脉,共同协助县委、县政府及各单位妥善处理了政企合作等问题,切实当好我县依法行政方面的得力助手和优秀顾问。2018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完成法律咨询7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70余份,代理我县复杂行政诉讼案件1宗,参与各类协调会议10余次,为稳步实现建设我县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提供了全面高效的动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未通过综合法律考试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严格审查行政执法单位及人员执法资格,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2018年,我县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06人次,办理行政执法证件65件。
2、加强学习培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2018年11月,我县举办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此次培训班,我县邀请了两位资深律师授课,受邀律师以反面案例剖析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向前来参加培训的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普及了现实工作中遇到的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了我县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3、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县法制局对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全县20多个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查案件80余件,发现大部分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没能达到要求,规范率不高,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深入健全和完善工作联席制度,认真做好“两法衔接”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监督协作的统管监督作用。
五、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廉洁阳光运行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县政府及各镇(街)每年均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8年,县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5件、政协提案54件,建议、提案和交办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县不断规范和完善新闻媒体平台建设,积极利用电台及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对县委、县政府以及各部门、各乡镇的公开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地发布。今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关于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人事任免、新闻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累计发布2597条。我县不断丰富网上咨询内容,提供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增加政府行政行为公开、透明,致力于打造阳光政府、阳光政务。
六、畅通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有序开展行政复议工作。2018年,县行政复议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宗,其中不服山林权属行政裁决7宗,不服行政机关行政收费4宗,不服行政处罚1宗,不服行政机关行政确认1宗,不服行政告知1宗,不服土地权属行政裁决1宗。经审理,维持5宗,撤销8宗,未办结2宗。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能够严格对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基本要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严格审查其程序。在调查清楚事实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2、努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县政府及部门本着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依靠法律的理念,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各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裁判文书。一年来,县政府参加行政诉讼案件22宗,其中10宗为山林纠纷案件,2宗为行政合同纠纷案件,1宗为行政处罚纠纷案件,7宗为土地行政裁决纠纷案件。同时,我县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一案多效”的社会意义,由县政府副县长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案件2宗。
3、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促进平安仁化建设。建立健全定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以平安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有效处理了一批缠访、闹访、无理上访事件,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了不和谐因素。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和能力意识有待加强。有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在行政管理服务和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有的执法领域存在执法尺度不统一、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存在综合执法、委托执法体制机制不协调、执法权责不匹配、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不适应,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力量不足,配置不均衡,执法队伍不稳定等情况,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力度还不够,有的行政机关办事不够透明,行政复议和司法监督的作用还待加强,行政问责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机构力量较为薄弱。一些基层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力量配备、工作保障还不够到位,机构规格、编制、人员素质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有逐级递减的趋势。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向同级党委和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是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全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审查、公开发布、立改废等制度,促进行政管理行为合法规范透明运行。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强化行政监督。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重要作用,提高参与深度和准度;加强“阳光政务”建设,依法接受人大和人民政协的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为。
四是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举办培训班、讲座,培养全县领导干部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树立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