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环丹公路运行环境,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路域环境水平,真正把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提升我县创建文明县城的整体形象,确保我县境内国省道公路安全畅通和卫生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仁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继续开展环丹公路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仁化县内环丹公路沿线,以及县城主干道两侧。
二、整治内容
(一)在规定的区域内整齐摆卖、有序张贴、规范停车,严禁在环丹公路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乱摆卖、乱张贴、乱停乱放、乱拉乱挂、占道经营等“六乱行为”。
(二)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在规定的区域内构筑建筑物、设置路口等,严禁在国省道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非法构筑建筑物,私自开挖路口等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三)自觉维护公路边沟、路基、路标等公共财产,严禁在国省道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乱倒垃圾、利用公路边沟乱排放污物、占用路面打场晒粮等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运行安全等行为。
(四)上路运输车辆的货物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遮蔽,严禁超载超高、扬撒飘漏等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等行为。
(五)严禁未经审批占用国省道两旁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以推填土等方式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
(六)严禁在国省道两旁占用林地非法构筑建筑物、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及擅自开垦林地等行为。
(七)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设立路牌、标识牌、户外广告牌,严禁在国省道两旁设立不符合规划要求、影响道路景观和路域安全的路牌、标识牌,或未经审批的、非旅游宣传和公益性质的户外广告牌。
(八)严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影响路域环境的行为。
三、整治要求
(一)相关部门将严格查处环丹范围的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设横幅广告、违法用地建设、私设路口、破坏路边绿化或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国省道两侧100米范围内新申报的私房项目、设置路口路牌、使用林地耕地进行建设、设立广告牌等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三)对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沿线各镇(街)先行组织国省道两侧居民、住户、商铺等,按整治内容要求自行清理。未按时间规定和要求清理的,由整治工作组组织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仁化公路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