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使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精准化,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已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
7、残疾军人;
8、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主要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主要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主要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主要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或纸质填报表为准。
三、采集方法、地点和时间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设定的集中采集点领取相关表格填报和申报信息采集。本县第一阶段采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本县设有138个采集点:
1、本县11个镇(街)以社会事务办设定的125个村(居)委为准,时间以各镇(街)社会事办通知为准(包括企业)。
2、县民政局设立一个采集点,采集县机关、事业单位、市垂直单位的相关人员。采集时间以本单位通知为准。
3、县人社局设立一个采集点,负责采集本县军队转业干部人员,采集时间以县人社局通知为准。
4、本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服务站联系电话:
县民政局复退军人服务中心,电话:0751-635217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办,电话:0751-6390881;
丹霞街道办复退军人服务站,电话:0751-6351538;
董塘镇复退军人服务站,电话:0751-6361279;
石塘镇复退军人服务站,电话:0751-6396114;
长江镇复退军人服务站,电话:0751-6229291;
扶溪镇复退军人服务站,电话:0751-6288630;
闻韶镇复退军人服务站,电话:0751-6231609;
红山镇复退军人服务站,电话:0751-6242234;
城口镇复退军人服务站,电话:0751-6262012;
黄坑镇复退军人服务站,电话:0751-6922126;
周田镇复退军人服务站,电话:0751-6421009;
大桥镇复退军人服务站,电话:0751-6411105;
四、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温馨提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以先到各镇(街)指定的地点领取表格填写,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垂直单位的相关人员到各单位领取表格填写,企业单位的相关人员到户籍所在村(居)领取表格填写。由于办理信息采集的人员较多,请大家按照各镇(街)、各单位通知采集时间为准。
仁化县民政局 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