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县“一三九”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城镇提升,提升城乡居住环境,须加强我县私房建设管理。国省道沿线和严控区是我县重点发展区域,为避免私房建设无序,影响风貌,我局制定了《仁化县严控区、严控道路区域私房建设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规定》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使其更科学合理,现予以公示,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志群 联系电话:6329500
传真:6353772 联系邮箱:rhxjsjrmg@163.com
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2月23日
仁化县严控区、严控道路区域私房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的实现我县“一三九”战略目标,加强我县城镇私房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乡居住环境,打造优质旅游城镇,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标任务
落实仁化县及各镇总体规划要求,指导严控区、严控路两旁村居民自建房(以下简称私房)规划建设,加强私房管控,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美丽家园。
二、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于严控区、严控道路区域私房建设管理。
方案中所述私房指村、居民个人用于自建自住的住宅。
方案中所述严控区范围指仁化县重点控制区域(见附图)及各镇总体规划范围。
方案中所述严控道路区域指国省道道路红线两边100米范围。
三、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住建部关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
《仁化县严控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仁化县严控区村民建房外立面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仁化县县城规划区农民住房管理规定》
《仁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及各镇总体规划
四、管理方案
1、严控区范围:
(1)县城:
原有房屋为危房(鉴定等级C级以上)者,符合以下要求:
符合城乡规划;
土地权属为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且集体土地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独户住宅规划用地不超过120㎡;
满足消防、通风、日照等规划要求;
原则同意拆旧建新,原址原层数且不超过三层,按规定办理建设规划工程许可等报建手续,建房风格宜采用新岭南风格。
(2)各镇:
符合城乡规划;
土地权属为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且集体土地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独户住宅规划用地不超过120㎡;
满足消防、通风、日照等规划要求;
原则同意审批,层数不超过三层,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报建手续,建房风格宜采用新岭南风格;
2、严控道路区域:
(1)符合已审批的城乡规划要求:
土地权属为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且集体土地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独户住宅规划用地不超过120㎡;
满足消防、通风、日照等规划要求;
原则同意审批,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建房风格宜采用新岭南风格。
(2)未纳入村庄规划:
原则上不予审批。
原有房屋为危房者(房屋鉴定为C级以上),满足国省道道路后退、日照、通风、采光、消防等规划要求,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且集体土地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独户住宅规划用地不超过120㎡,则按原址原层数审批,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建房风格宜采用新岭南风格。
3、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