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店铺仁化县军越养生馆(经营场所:仁化县城新城路锦源商贸城三幢负一层9号商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40224600101554,经营者姓名:宋汉春)进行检查,扣押了该店涉嫌未取得许可经营的假冒伪劣食品一批,该店的经营者宋汉春自立案起始终未现身配合调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限宋汉春本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到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逾期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1-6329960
仁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