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广东省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方案》、《仁化县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方案》(仁府办[2017]8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畜禽养殖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区域。
二、整治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全县区域内建设的未完善用地报批、环评、取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手续的;未做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设施建设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
四、整治措施
1、本通告发布后,全县区域内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进行自查,未完善相关手续、未做好相关设施建设的于10月25前自行清理或关闭,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强制清理。如有干扰、阻挠、妨碍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行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