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采矿权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13]344号)的有关要求,我局需对2宗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为公开、公平、公正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兹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
一、评估事项
1.评估项目:
仁化县城口镇锦城温泉采矿权价值评估;
仁化县城口镇东坑竹山下温泉采矿权价值评估。
2.评估费用:每个项目2万元。
二、报名条件
1.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评估机构;
2.近两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记录。
三、报名资料
1.评估机构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确认章;
2.评估机构报名表、评估机构承诺书、评估机构报名资料移交清单、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相关事项与要求
1.报名地点:仁化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仁化县丹霞大道128号),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备齐报名资料送达仁化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不接受邮件报名)。
2.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7月17日17:00。
3.报名机构的资格审查结果及现场抽选的时间、地点,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
4.抽选评估机构时,报名参加机构必须派代表参加现场抽选否则将视为弃权。
5.报名机构中选后,在我局通知签订评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评估合同,逾期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承担评估项目的,两年内我局不接受其报名参加评估机构抽选。
联系人:吴军民 联系电话:0751-6352538。
仁化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2日